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丁蜀镇白宕路东侧(黄龙山公园吴冠南艺术馆)地块(以下简称“调查地块”)原为民房和空地,现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(A2),地块用途发生变更,按照规定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2022年3月,受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委托,南京源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
1、地块概况
调查地块位于宜兴市丁蜀镇,四至范围:东至空地、南距紫砂路105m、西至白宕中路、北至空地及民宅;中心坐标为东经119.837403°,北纬31.262733°,占地面积约10660m2(约合15.98亩)。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(A2),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。
2、污染识别
根据相关历史资料分析结果,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民房和空地,2021年之后地块内民房逐渐拆除。根据收集到的历史影像资料,调查地块500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、空地、水塘和休闲广场,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。现场踏勘结果:调查地块内民房建筑物已基本拆除完毕,地块内遗留有建筑垃圾;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,地块内无异味。
为进一步明确调查地块内建(构)筑物拆除过程是否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潜在污染,本次调查开展了第二阶段初步采样检测分析工作。
3、采样检测分析结果
(1)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采样点布设,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,采集46个土壤样品,送检18个土壤样品;另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,建井深度为4.5m,钻井深度已至风化岩土层,现场采样时监测井内无地下水,本次调查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。鉴于地块后期规划用途不涉及地下水的开发和饮用,故本次调查仅对土壤样品进行检测分析。
(2)所有样品均由江苏信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,样品检测因子为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的必测项目45项、选测项目pH和石油烃(C10-C40)。
(3)检测结果分析表明:
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:6种重金属(砷、镉、铜、铅、汞、镍)和石油烃在土壤样品中有检出,检测结果均低于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00-2018)第二类用地筛选值,且不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
4、调查结论
基于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检测分析结果,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,且不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,不属于污染地块,符合文化设施用地(A2)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。
(一)地块使用权人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
通讯地址:宜兴市丁蜀镇
联系人:陈主任
联系电话:0510-81702055
(二)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单位
单位名称:南京源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南京市雨花台区长虹路222号德盈国际广场3栋1204室
联系人:单工
联系电话:025-56661176